四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杀虫剂容器等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有条件的地区 ,应对地下水 、采取工程措施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设计、《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焚烧、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二、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以减少处理量,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散落和滴漏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适度规模、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设计 、填埋气体。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应用新工艺、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在坚持因地制宜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促进社会、 建设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以减少热污染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立项、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法规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制定本技术政策。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对已经产生的垃圾,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经监测、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收集、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资源化 、废金属
、 六、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无害化的原则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飞灰、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五、大气进行定期监测。设备可靠、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降低处理负荷 ,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污水 、七、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1.5 应按照减量化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三、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防止污染环境。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 5.9 填埋终止后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日光灯管、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地表水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废玻璃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运行和管理,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1.6 卫生填埋、运输 ,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